深圳公积金资讯
深圳住房公积金新政实施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3月16日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新规定,该政策将于3月24日起实施,旨在进一步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并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功能。此次新政主要包括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款比例以及加大利息补贴力度等多项措施,力求为更多购房者提供支持。


贷款额度大幅提升,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

新规明确,个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原来的50万元提升至60万元,家庭申请的最高额度则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更为重要的是,购买深圳市首套房的贷款上浮比例从20%提升至40%,而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在购房时的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此外,新增购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的上浮情形,上浮比例为20%。综合多种条件,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这一政策将极大地缓解购房者的资金压力。

首付款比例调整,二套房政策更灵活

在首付款方面,新规统一调整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而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这意味着,无论是首次购房还是二次购房,职工都可以享受相对较低的首付要求,减轻了购房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于多子女家庭,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可享受首套房的政策,具体包括贷款利率优惠及最高额度的上浮,这一政策将帮助更多家庭实现购房梦想。

夫妻账户余额“冲还贷”政策助力购房

为支持职工更好地利用住房公积金,新的补充规定还增设了夫妻“冲还贷”业务。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申请将自己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贷款本息。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帮助职工减轻还款压力,尤其是在购房的初期阶段。此外,对于组合贷款的情况,“冲还贷”政策只支持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商贷部分需按商业银行的规定执行。

异地贷款政策放宽,利息补贴力度加大

在异地贷款方面,新规取消了对户籍和首套房的限制,异地缴存职工只要满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均可申请贷款。这一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方便了来自其他地区的职工在深圳购房,促进了深圳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同时,深圳市自2012年起实施的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政策也得到了调整,补贴比例将根据缴存年限的不同而有所提高,最大可达20%。这将进一步激励职工积极参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

此次政策调整不仅是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优化,更是对广大职工购房需求的积极回应。新政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职工的购房能力,进一步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确保更多家庭能够实现安居梦想。
<上一篇 深圳住房公积金新规 >下一篇 深圳商转公贷款购房政策
返回首页
微信:mylike5599
(轻触复制)
手机:13710009966
(轻触拨号)
微信号:mylike5599

微信号已复制

打开微信添加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