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房屋租赁”联办服务上线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动租房“一件事一次办”,上线“租房提取+房屋租赁”联办服务,进一步提升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的便利性,更好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群体在深安居。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的支持力度。
职工通过“i深圳”App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业务时,可同步签订按月委托租房提取协议(不支持多子女家庭、公租房租赁职工签订)。市公积金中心核验通过后,将会短信告知按月委托租房提取办理结果。同时,按月提取协议到期后,将会短信同步告知。
此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在“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租房提取办理新渠道,并于近日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旗下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建融家园”App上线签订按月委托租房提取协议业务,进一步满足不同职工的办事需求。
操作流程
01 房屋租赁备案+签订按月租房提取协议
出租方维护自有产权信息,并选择产权签订住宅类租赁合同,由其他出租方(共有产权的)、承租方签字确认。承租方收到确认短信,进入“签字确认”,找到对应流水号,签名确认,可选择“是否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月租房提取协议”,选择【是】则进入“签订公积金按月提取协议”页面,确认公积金账号信息,填写协议终止日期,【确认】后提交签订公积金按月租房提取协议,签订结果以公积金短信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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