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提取
提取须知
提取额度
1、可全额提取条件及注意事项
2、可部分提取条件:一般只有住房类消费情形都有提取额度规定,深圳公积金提取额度
提取时间及网点
1、租房类提取
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2、还贷提取
每年1次(按月委托提取的,每月一次)
3、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1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大病提取
无限次
5、其他情形
申请人只能提取一次,其他类提取时限
注意事项
1、如果职工想在网上预约公积金提取服务,就需要先办理联名卡绑定,具体签订指南点击这里查看
2、租房、非深户离深销户、退休销户、其他住房消费这四项公积金提取业务可以在线办理提取,无需到现场,前提是申请人已经签订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具体签订指南点击这里查看
提取条件
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异地购房等);
2、支付房租;
3、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4、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其他提取条件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五十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四十五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并前往管理部办理);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其他材料
由于不同的提取内容所需的材料都会不同,所以本文只能给出具体办理事项的办理指南(里面包含材料),方便大家更加准确的找到需要的材料,能在线提取的业务可跳过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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