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资讯
深圳公积金“可100%提取”政策即将到期
用公积金租房的深圳市民注意啦!

“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比例提高至100%”

这一政策

将于今年10月31日到期!

去年10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外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深圳无房的缴存职工可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可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截图来源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
截图来源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

该通知指出,提高无房职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标准。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租房提取最高额度为月应缴存额的65%,此次调整不设户籍、年龄限制,所有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均可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提取住房公积金。

这意味着,“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比例提高至100%”的政策,将于2024年10月31日到期。

深圳租房提取公积金攻略:

2023年10月25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

无房职工可按月应缴存额100%提取《通知》明确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

多子女家庭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在市住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直付机制职工承租经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将其按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具备转入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支付其房租。

其他相关要求:

(一)职工应当如实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职工按照本通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提取不超过两次;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助服务平台申请提取的,每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三)职工按照本通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同一个时间段内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只能选择一种提取额度计算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提取的额度应当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合计应不超过实际月租金。

(四)职工按照本通知办理业务的其他要求均按照《提取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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